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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降低准驾车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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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填写表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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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鼠标右键另存为--下载 [ 样 表 ]: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-样表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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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说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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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达到60周岁,持有本市核发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,应当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。 年龄达到70周岁,持有本市核发的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,应当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。 或者机动车驾驶人员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,应持下列资料到规定地点办理降低准驾车型换证: 1、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; 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 3、机动车驾驶证; 4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,需提交县级或者部分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《身体条件证明》; 5、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。 机动车驾驶人相片要求为: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、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(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),其规格为32mm*22mm(1寸相片),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。分辨率为300dpi。 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: 1、申请人违法行为记分记录未达到12分的; 2、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吊销、注销或撤销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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